从阿根廷诗人赫尔博斯有了那句话——“天堂,图书馆的模样”,以图书馆类比天堂就很“共识”了。按这句话的意思,一个处于正常管理状态下的图书馆的模样,就是最好的模样,天堂也不过如此。而不是反过来,要按照我们心目中的天堂模样,来“规范”图书馆读者的行为。 深圳图书馆新开张,到馆的读者很多,其中相当部分不是来看书的。看书的读者中,也有很多人表现比较自在。于是乎就给了记者们当道德牧师的机会。昨天的深圳当地报纸上,出现了拖鞋睡裙岂能进馆吃喝躺卧怎叫读书的文章。记者“呼吁市民不要把高雅宫殿变成喧嚣闹市”,拍了许多“不文明”的照片,并借市民之口说,“图书馆一流的环境,需要一流素质的市民来共同维护”。类似的批评还有很多,例如,在关于14岁以下小读者谢绝入馆的报道中,理由之一就是小读者太吵了。读者在图书馆,彬彬有礼大气不吭正襟危坐只看书不干一点别的,记者们和管理者也许就满意了,但这样的图书馆,还是市民心目中天堂的模样吗?文明社会的特点,既有纪律也有包容,只有充分的包容,才可能使图书馆成为文明的殿堂。而我们很多图书馆人不喜欢包容,他们喜欢规范他人行为,稍缺人文精神的馆员可能会用“禁止”这样的规定去规范,自以为具备人文精神的则可能去温和地“劝阻”读者。但是,不知道我们在这样做时,是否考虑过另一个问题:图书馆中“文明”的标准是什么?谁可以制定这样的标准?谁能保证他的标准不会侵害读者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也许有人会说妨碍他人阅读的行为就该禁止,但我们知道以多数人的名义去侵犯个人的权利,才是历史上大多数“不文明”的根源。所以我在图书馆,看到读者的“多元化”状况,会油然而生一种“天堂”的感慨。而看到所有读者划一地在看书,我会敬佩这些读者,但不会有“天堂”的感觉。据说上海图书馆开馆不久,有馆员向馆领导汇报说有读者在图书馆“不文明”,见过大世面且智慧的吴建中馆长的回答是:读者在馆里睡觉谈恋爱?好啊,这说明他们把图书馆当作自己的家了。我还没有向吴馆长求证过这段话的真伪,但它却成了我由衷敬佩吴的理由。前天在嘉定馆,我注意到馆员读者都很包容一位民工模样,将脚搁在沙发扶手上,鞋袜全脱在一边的读者。具备这种包容性的图书馆,才可能成为没有障碍的天堂。深圳图书馆禁止小孩入馆的新闻中,有一点理由我很认同,就是安全。深圳新馆我只在没完全建好前去看过,感觉的确不适合缺乏责任行为能力的人活动。但其它理由我以为不充分,特别是“馆内随意喧哗,对其他读者造成了影响”、“读者自助借还书设备被不少好奇的孩子当成‘游戏机’”的理由。通过允许甚至鼓励小孩学习使用自助式设备,帮助他们克服对于“成人的”图书馆的畏惧,应该是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我希望在开馆参观的热潮过后,深图的管理者们能够回过头来重新考虑一下“谢绝”一说,应该允许甚至鼓励小孩在有责任能力人的带领下参观深图、感受或模拟使用那些最先进的设备,壮大我们的未来读者队伍。很难想象一座有着很多限制入馆条文的图书馆,会成为市民心目中的天堂。特别是,这些限制的理由是“高雅宫殿”一类。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是对天堂的一种美好憧憬,以及对图书馆的一种赞扬。
安静,脱离尘世喧嚣的最后一块净土,想想,只有图书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