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种可以省去发文机关和事由:
1、内部发文,可以省略发文机关;
2、公布性公文如通报、公报、公告等,或内容单一的公文可以省略事由;
3、公布性、知照性公文(如通知)的内部行文可以省略发文机关。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扩展资料:
公文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如果通知发文范围很小,内容简单,甚至张贴都可以,这样的通知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只有文种,即“通知”二字。例如在单位内部的会议通知、政治学习通知、简单的工作通知,等等。
公告 通告 会议纪要
可以省略事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