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举个例子,男的在外面工作养家,女的在家持家是家庭主妇无经济来源,那他们离婚的时候难道女的就要净身滚蛋吗?!!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收入属于共同的收入,离婚时女方也有50%的财产权.当然前提就是两个人没有做伤害对方身体或感情的事情(家庭暴力,外遇等),若有则离婚时受伤害一方可获得更多比例的财产.
比如以上说的案例,如果他们离婚是因为女方有外遇了,则她只能少分到财产,而如果是因为男方有外遇而导致的离婚,则女方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
《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分配财产。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当然能够
婚后财产是要平分的!
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