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诉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的代位执行如果第三人对法院出具的履行通知书提出书面或是口头异议的如何处理?

2024-12-03 18: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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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我国民法规范中,没有代位执行.

  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
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
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三,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只要第三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引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