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民法规范中,没有代位执行.
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
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
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三,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只要第三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引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