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除具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条件外还要满足:
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所需材料:
①民政部门核发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③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④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约、租赁合同等);
⑤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存款单证实书和本市他处无住房的证明;⑥其他相关证明(无子女军烈属、无子女60岁孤老、残疾人证明等)
⑦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
目前南京廉租房较多的地方,主要是江宁区万安东路上坊镇地段,靠近东山主城区,有规模较大的廉租房及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