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都是借现金的,还款是银行存款还的,分录怎么做

2025-04-14 18:51:5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之前借股东的钱发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然后现在还钱给股东是通过基本账户的,那现在可以做成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既然已经按照借款来入账了,这笔借贷业务就会为税务局所知道,涉税风险已经存在了,用银行转账方式还款,不会增加涉税风险的。

银行转账还款与现金还款是一样的。

因为那时候急,所以就用了基本户转账给了股东,那我这个就没有问题了是吧?——没问题。

我还有一问题是:我的现金账出现了贷方余额,怎么办?——这是你有漏记的账。这才是引起税务局怀疑你存在不入账收入的关键。

在8月份已经出现了贷方余额,现在已经是11月份了,我可以做一笔分录为:摘要:补计8月份借款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可以的。以后一定要注意。

如果存在内外帐,其资金流一定要严格区分开。否则就是后患无穷。

回答2:

可以这么做,但经常这样的话,建议以后,股东将钱打入基本户,再取现发放工资,还款再用银行还,就没问题了,并不是说现金借款,就现金还款,是否真有这事谁知道,走一下银行,用银行借银行还,才是最保险的。现金出现贷方,如果不是漏记了业务,那就是记账时记错了顺序,比方漏记,余额有5000,收到1000没有记,现在支付5500,就贷500了,记错顺序,本来是5000,后面发生了先收到2000,再支付6000,本来剩1000,结果先做了支付6000,再做了收到2000,支付6000那里一定会贷1000,后面收到2000转为借1000,但那个贷方一直都会存在的,你好好查查吧

回答3:

从会计原理来看,这是可以的,没有错误,也能反映实际业务。

但是实际工作中最好避免这种情况,即然是现金借来的,那么用现金还款就可以了,以避免税务检查时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