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所以不会坐牢;
2、法律依据:
1)《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89]公(治)字30号)中严令各地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案件,更不得从中牟利。
2)《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再次重申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
首先欠货款意味着这是民事纠纷,就由民事纠纷来办理;
根据民法通则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法院确认债权和债务,法院审判后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不会采取羁押手段,更谈不上判刑;
货款是正常经济贸易往来,如果欠债人(债务方)没有欺诈,诈骗等嫌疑就只能通过起诉后由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一般不会,但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