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违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观点是()

2025-03-21 06: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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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选择B、循环论和直线论。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
“循环论”否认了事物的发展性;而“直线论”否认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否认扬弃,同时否认了事物的联系性。可见,循环论和直线论都违背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观点。
选项A、C、D与问题无关。所以,选择B、循环论和直线论。

回答2:

都不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