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要我额外再拿钱,怎么办?

2024-11-07 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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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赔偿的金额,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由交警出具调解终结书,经双方签名,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对方对赔偿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私自向当事人额外再钱。所以你可认对方去起诉。

扩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理赔时效
保险理赔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回答2:

交通事故你是全责,保险公司对这次的事故做出了事故鉴定定价,对方对于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正常保险公司去鉴定也只是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做出赔偿,不会站在你当事人的角度去看问题的啊,我个人认为对方只要不过分只要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多要个几百块就算了,比如你们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除了要修车以为还有出行不方便打的费等等一些小细节,这个是保险公司不报的假如对方要求苛刻狮子大开口那就不要理会直接跟对方打官司你让对方自己去起诉呀。

回答3:

如果对方有人员受伤,在保险赔偿完毕仍有不足部分,需要侵权人自行承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达成赔偿协议,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比较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回答4:

对于赔偿的金额,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由交警出具调解终结书,经双方签名,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对方对赔偿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私自向当事人额外再钱。所以你可认对方去起诉。

回答5:

那只能再吧这想法交于法院让法律手段来解决吧。现在的社会是以法办事,法律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我们一定要依靠法律,用法律来维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