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办理后,普通护照最多15天可以拿到手,加急的5天之内可以拿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