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到国税局核销的时候又各需要提供什么?

2024-12-03 05: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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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来料加工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加工企业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

  由于税收政策的不同,造成两种加工方式税负的不同,也就影响到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那么,在两种加工方式之间如何选择呢?笔者试分别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某公司从事对外加工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对外加工出口a产品,发生国内成本:国内材料成本10,000,000元、国内其他成本(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40,000,000元。

  1.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a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外汇兑换率)170,000,000元,加工a产品进口材料成本(当年海关核销免税组成计税价格)100,000,000元,当年应退税额1,500,000,000元。

  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a产品税率17%、退税率1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

  进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

  170,000,000元

  (2)销售成本:152,800,000元,其中:

  进口材料成本: 100,000,000元

  国内材料成本: 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 40,000,000元

  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

  170,000,000元×(17%-13%)-100,000,000元×(17%-13%)=2,8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出口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退税率-应退税额〕=-〔(170,000,000元-100,000,000元)×13%-1,500,000元〕=-7,600,00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7%+3%)=-760,000元

  (5)利润=(1)-(2)-(4)=17,960,000元

  2.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a产品当年来料加工费65,000,000元。
  上一页

  来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来料加工费):

  65,000,000元

  (2)销售成本:51,700,000元,其中:

  国内材料成本: 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 40,000,000元

  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10,000,000元×17%=1,7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

  (5)利润=(1)-(2)-(4)=13,300,000元

  3.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

  加工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中,进料加工:销售成本=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来料加工:销售成本=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因而:

  进料加工利润=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

  来料加工利润=来料加工费-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

  根据这两个公式,对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进行比较、选择:一般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发生的“国内成本”相同,企业选用进料加工方式还是来料加工方式利润大,只需比较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与“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大小,选择差额大的加工方式。

  本文案例中,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67,960,000元)>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63,300,000元),进料加工利润(17,960,000元)>来料加工利润(13,300,000元),该公司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

  本文以上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是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规定下进行的,实际上我国有的省市规定(如山东省地税局)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要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这种规定下:

  进料加工利润=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

  来料加工利润=来料加工费-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

  一般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发生的“国内成本”相同,企业选用进料加工方式还是来料加工方式利润大,只需比较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与“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大小,选择差额大的加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