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网上不能认证可以到大厅认证,然后正常进项抵扣。
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都有效,如果没超时间认证不通过的话,打电话咨询一下或到税务大厅认证就可以了,只要认证了就可以正常抵扣
确实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
如果确实没超期,到大厅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应该是180天的,你可以打电话到网上认证的服务公司去问问一下,在网上不能认证的可以到大厅里去认证,只要认证通过的就可以正常进项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