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但未签合同,被公司辞退,能得到补偿吗?

2025-03-24 20:22:0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签订一年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你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应该签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九条)。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就行),要有书面材料(可以说公司不收),你就完全是正确的(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这时,公司辞退了你,在此期间,公司应该付你双倍工资,即前三个月的工资。
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去区劳动部门投诉,要有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