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同学们的解答乎视了一个问题,答案不正确。
(100 000-30 000)=70000元,根据现行内资企业的二档优惠税率规定,年所得在3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27%的税率,故应纳所得税:70000*27%=18900,选择C。
(100 000-30 000)*33%
之前的亏损是不用纳税的
亏损之后的盈利可以弥补之前的亏损之后的再纳税的
所以选D
(100 000-30 000)*33%
之前的亏损是不用纳税的
亏损之后的盈利可以弥补之前的亏损之后的再纳税的
所以选D
我晕``有没搞错....直接复制...真是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