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我国《民法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就医疗费的垫付问题,建议您朋友与小车司机及大车司机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朋友可以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交警部门协调解决,您朋友也可以请交警部门尽快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您朋友可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2、对于您朋友在事故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您朋友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事故的责任人依法向您朋友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