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做无罪辩护并不等于会判决无罪,同样无罪辩护是律师的辩护方向,当事人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不冲突。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认罪认罚的规定,我国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因为认罪认罚是指行为人认罪认罚,是同意检察院对自己的定罪以及量刑建议。但是辩护律师可能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不同见解,认为其应当无罪,则可以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也不影响当事人的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直接立法初衷是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更深的立法目的是实现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升级,二者相互促进。那种以认罪认罚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治理模式变革、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为由,不进行程序简化,或者将程序简化与治理模式变革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的。只有对认罪认罚的案件进行简化,实现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才能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落地,也才能实现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变,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的。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认罪认罚的意义是什么?
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更好落实宽严相济、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