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补办《居民身份证》所需时间:40 天内
更多关于广州补办《居民身份证》信息
一、办理条件
广州市本地户籍居民
二、办理地点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可见链接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受理地点
三、办理材料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居民户口簿》+《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注:对于 16 周岁及以上人员, 2 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四、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提供准备好的材料
Step 2:按指纹
需现场采集录取指纹
Step 3:签字领凭证
协助工作人员核准登记项目并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人员将告知您取证时间
Step 4:领取身份证
由本人凭《居民户口簿》、收费收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五、办理费用
需缴纳工本费 40 元
六、温馨贴士
(1)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引用资料:补办居民身份证.广州市公安局
30个自然日;符合条件的可以异地申领。
受理条件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
2、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
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注意事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形:
1、严格身份信息核验。公安机关应当严格落实身份信息核验制度,认真核验申请人与人口系统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制度。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承诺)
已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本人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属换领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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