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租车被撞,对方全责但对方拒付误工费我该怎么办?

2024-12-02 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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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租车被撞,对方全责但对方拒付误工费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赔偿数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回答2:

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误工费

回答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回答4:

你的出租汽车属于营运车辆,每天不菲的规费是必须要缴纳的,所以你提出主张要求对方赔偿你,除了车损以外的误工费,是完全正当的。
由于对方是全责,对方也是无条件应该给付的。如果误工时间太久,损失太大的话,可以凭交警签署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走法律程序,到法院去起诉对方。
我相信,法庭会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会保护你的合法利益的。

回答5:

在交警做出事故认定之后,如果你你们不能够协商解决,交警不能够强制执行,那么你就只能带着事故认定书到法院起诉。(一般说来,交通事故中即便认定为全责,也只能把你的车子修好,如果有受伤的话就治好,至于其他费用,给的也不多,如果没有受伤,那只是象征性的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