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再贴现政策 D、存款准备金
利率管制不是一般性货币政策.⑴ 法定存款准备率: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吸收存款的一部分上缴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效果: ① 即使准备率调整的幅度很小,也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巨大波动; ② 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都是以存款准备金为基础; ③ 即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持有超额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调整也会产生效果; ④ 即使存款准备金维持不变,它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局限性: ① 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的效果比较强烈,致使它有了固定化的倾向; ② 存款准备金对各种类别的金融机构和不同种类的存款的影响不一致,因而货币政策的效果可能因这些复杂情况的存在而不易把握。
⑵ 再贴现政策: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持有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所做的政策规定。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时再贴现率的确定与调整;二是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效果: ① 再贴现率的调整可以改变货币供给总量; ② 对再贴现资格条件的规定可以起到抑制或扶持的作用,并能够改变资金流向。局限性: ① 主动权并非只在中央银行,甚至市场的变化可能违背其政策意愿; ② 再贴现率的调节作用是有限度的; ③ 再贴现率易于调整,但随时调整引起市场利率的经常波动,使商业银行无所适从。
⑶ 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来调节市场货币量的政策行为。效果:①主动性强,它可以按照政策目的主动进行操作; ②灵活性高,买卖数量、方向可以灵活控制;③调控效果和缓,震动性小;④影响范围广。局限性:①中央银行必须具有强大的、足以干预和控制整个金融市场的金融实力;②要有一个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且市场必须是全国性的,市场上证券种类齐全并达到一定规模;③必须有其它政策工具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