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条目:scale选择对象: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并在完成时按 ENTER 键指定基点: 指定点要缩放对象,请指定基点和比例因子。基点将作为缩放操作的中心,并保持静止。比例因子大于 1 时将放大对象。比例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时将缩小对象。指定的基点表示选定对象的大小发生改变(从而远离静止基点)时位置保持不变的点。
sc是缩放的快捷键!通过sc,选取对象和缩放中心后,可以输入缩放的比例。
把选中对象放大或缩小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