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办理年终决算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当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夫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年终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应当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作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己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当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存货清查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分两步:
第一步,将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第二步,批准后,根据不同原因进行转销。
(1)、存货的盘盈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盘盈存货的种类、金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2)、存货的盘亏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120
库存商品等 500
盘亏:
增值税要转出
步骤:1、调账(例如:帐5000,实:4900)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转出) 17
2、上级下达处理意见,借方科目: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贷方科目:待处理财产损益。
盘盈时则反过来,但是若有进项税也要转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