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由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给予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涉嫌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拘役。
跟开汽车一样的处罚,先要测试酒精浓度,然后再根据酒精浓度的标准来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车已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受吊销驾照,扣留十二分的处罚,同时已经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扣十二分五年内不许考驾证,罚款二百至二千元,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