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停止交费的前一年计算。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退休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国务院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 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社平工资以上一年公布社平工资,就是上一年就可以了. 社平工资计算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越高越好,计算基础养老金越高. 比如: 3000和5000, 都除3, 那差别很大.
计算退休时,参照的是退休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不是退休当时,也不是退休缴费截止日的社平工资,
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实际账户金额除以计发月数。
按百分之百缴费的基础养老金=0.3Y。
按百分之三百缴费的基础养老金=(Y Y*3)/2*30*1%=0.6Y
个人百分之百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20缴纳,其中百分之8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全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百分之三百有点亏,因为超过百分之百的部分要分出一部分给缴费低的人,这就是“统筹”!
以上不是复制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