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购买的材料发票备注里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吗?

2025-04-04 11:35: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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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购入材料的发票不需要备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完工开出的工程发票需要备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回答3:

不用!
施工企业开出的工程款发票才需要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地址、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