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性换岗,并要求我们若不合适,自动离职,能否起诉它?

2024-12-02 14:27:2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你和公司应该有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里应该已经规定了你的工作内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 公司如果发生一些变化,你原来的工作岗位不存在或者希望调动你的岗位是可以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并和你达成一致。所有的劳动关系的成立都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如果出于客观需求,比如你原来的职位已经不存在了,公司调动你的岗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而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如果你同意了而且经过培训仍然不胜任,公司裁你是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的。如果你未同意到新的工作岗位,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N+1的补偿的。
4. 公司强制性换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你可以就此提出仲裁的。仲裁如果不满可以提起上诉。
可以对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看看,里面有比较具体的行文规定。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