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追债有用吗

法院起诉追债有用吗
2024-12-01 13:30: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欠债不还到法院起诉是有用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当然有用。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两种:(1)双方协商;(2)法院起诉。无法协商的只能向法院起诉。

写出书面民事诉状,提供对方欠债不还的证据,按照《民诉法》规定的要求起诉。

《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求和对起诉状基本内容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3:

有一点希望也要争取。

回答4:

必须有用 不然拿来当摆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