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开传播权(包括放映权、表演权等)中“公开”二字的界定。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公开”的判断标准为“除了家庭成员、朋友圈之外的不特定人能够欣赏、获得作品。你说的学校可以可以分以下情形而影响侵权认定:如果是大、专院校的电影放映厅,则属于公开,这会侵犯到版权;如果是大、专院校和初高中的教室,则不属于公开,这不会侵犯到版权。上映已久的电影,而且无盈利,一般不会有人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