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债务人,可以不理会,因为借款人已经不持有借条了,自然可以证明借款还清了。如果借款人还持有原债务人的欠条之类的,原债务人还是应该还钱。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由原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自然会认定借款是否已经还完。
那就是没有证据了,没有理由再给他利息了,而且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免息。
建议请律师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