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人的文化主体性

2024-11-29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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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国内学术界普遍认可泰罗尔在《原始文化》中关于文化是一个复杂总体的解释。因为这一观点不仅包含了文化结构上的物质与精神意义,更突出了文化进程的动态性。文化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不是僵固的,必然表现为历久而更新的过程。虽然这一过程的具体形态,不同学科、不同学者曾作过相当多的划分,但无论是将其划分为石器、玉器、铜器、铁器时代,还是划分为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或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从更抽象的层面上看,它们都不可回避演绎文化产生、文化发展和文化超越的过程。并且,这种过程随着时间的不可逆而呈现为向前的趋向。
  当然,文化进程虽然存在独立性,但从本质上讲,文化进程是人主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结果。人是能动的主体,文化只是受动的客体,文化的产生、发展和超越都以人的存在与活动为起点,以人的发展为归宿。在人与文化的主客体关系中,人始终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是主客体关系的真正承担者、发动者与推动者。而人在特定的对象性活动中从自身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表现出的功能特性,则被称之为人的主体性,主要包括人的自为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本文正是立足于人与文化这一对象性关系,探讨人的主体性如何在文化产生、文化发展以及文化超越的文化进程中得以展现、确认和规定的。

  一、人的自为性是文化产生的根本源泉

  在现代生活中,我们时刻以不同方式遭遇着文化,无论是吃穿住行的日常生活,还是抽象思维的创造发明,无所不在的文化现象呈现着每个人的真实存在。然而,在种种文化现象背后始终隐藏着一个根源性的问题,那就是文化的产生究竟源于何处?或者说文化是怎样产生的?在西方,古希腊人将充满诗意的生活视作神意的体现,将人类在文化上的一切作为归于神造。而在中国古代,文化产生则多与氏族祖先功德联系,归于圣人所为。另外,有西方学者还提出过自然发生说或模仿自然说,认为人们的生活方式皆出自于对自然、动物的效仿。然而,这些朴素直观的观点都忽视了文化产生的社会实践本质。从产生根源上,文化既不是神创造的,也不是自然给定的,文化产生的真正源泉在于人的“自为”,是人类的生存活动和实践方式对象化的结果。
  所谓“自为”,“自”是相对于主体以外的客体而言的人自己,人是文化产生的必然的惟一主体。维科在《新科学》中告诫我们,人类生存的“诗意智慧”不是来自于自然和上帝,而是来自于人自身的活动。人具有承担文化创造者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我意识以及支配人自己与世界的能力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产生中确立与实现的根据与条件。在漫长的人类演化过程中,人获得了自我意识、语言沟通、双手自由等人所独特的能力。据考古发现,约二百五十万年前,人脑显著扩大并超过了任何其他早期原人的脑。从那时起,文化有所发展并在人的生存中越来越重要,人脑借助文化手段保证了自身的持续生存与发展,而逐渐发达的人脑反过来又使作为手段的文化发展成为可能。
  “为我”是文化产生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一切主客体关系本身都具有对于主体来说的为我性质,这里的“我”指人这一主体。为我带有以主体的存在和活动为起点,以主体的发展为归宿的意思。为我不一定是一切主体自觉的目的,然而它却是一切主体活动的实质目的。人与文化对象性关系的确立是从“为我”的角度进行选择的,文化不是自发地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它不仅取决于自身,还取决于人的能力和需要。人以自己的需要和目的作为活动的起点、归宿、根据和尺度,并力图使文化按照人的目的与他发生“为我”关系。在功能主义文化学派中,马林诺夫斯基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文化的功能在于满足人的基本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生产活动及其种种社会关系所构成的文化世界生成的基础。
  人的行为实践是文化产生的手段。马克思认为,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并不存在什么先定的抽象的关系,人“并不‘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人正是通过自己的行为实践才使自己处于一定主客体关系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评费尔巴哈时曾经强调,人的实践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正是这种创造活动的展开,世界成为人生活于其中的属人的世界。随着人类各种实践活动的丰富进行,人的实践活动对自然进程的参与程度也越来越高。从文化产生的价值角度来看,不论怎样的感性对象只有在对于人具有意义时,人化的自然界才能被创造出来成为社会文化,所以,人对感性对象意义的主动意识特别关键。人与动物的主要不同就在于用能动的意识取代了本能,或者说人的本能是被主动意识到的本能。人的意识只有摆脱了天赋的本能并发展为抽象的思维,才能创造出哲学、宗教、法律、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然而,人意识的发展要经历相当复杂漫长的过程,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勿庸置疑人的行为实践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离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离开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社会意识以及表达这些意识的语言,理解文化产生就会失去基础。回想人类最初的那些文化形式,原始的诗歌、神话、传说等无一不是在早期的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艺术的发生如此,其他文化形式的发生也莫过如此。

  二、人的能动性是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

  今天,当我们一边猜测遥远祖先的原始文化、蛮荒生活,一边感叹自身所处的科技文化、现代生活时,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丰富多彩的文化并不是一下子发明、创造出来的,而是人类长期积累的结果,这其中既包括保存旧文化,又包括增加新文化。文化积累是人类特有的本领,是文化进步的基础,人类正是“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文明社会的。”而且,文化积累的速度与文化的发展成正比,文化积累越多其发展也就越快。在文化传递中,一方面是将上一代经验、知识、思想等传给下一代;另一方面,下一代通过自身实践,不断补充、丰富和发展原有经验、知识、技术、思想、理论、方法等,进行新质文化的创造与积累。
  肯定了文化的发展是进步的,那么文化进步的推动力源于何处?神学理论将文化进步的推动力归于神的意志,自然发展学说则将自然视为作文化发展的原动力。然而,不论是以神意还是自然来解释文化进步,都是荒诞的理论。文化发展的动力只有从文化的创造者所处的对象性关系中以及创造者自身精神的内在性中来寻求才是正题。人是“他们本身历史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文化作为人类的创造品,其产生源自于人的自为性活动,而文化的进步当然也离不开人力所为,必然是人能动活动的结果。
  主体的自觉能动性是创造性智慧和改造世界的巨大力量源泉。毛泽东在讲到主观能动性时曾指出,人做事“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的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动物的特点。”可见,人的能动性是积极主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它可以表现为意识的能动性与实践的能动性两种基本形式:一方面,人对文化世界的各种信息进行自觉地加工改造,把握文化要素之间的联系,把握文化的本质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预见、预测结果,确定行动目标,选择、制定行动路线方针,统一思想,规范调整行动;另一方面,回到实践中去变成感性活动,变成对象性本质力量的主体性,使本质力量外化到自然界上,外化到感性对象上,创造主体所需要的文化世界。
  当然,在任何对象性活动中,人作为主体要自主驾驭客体、对象,实现自己的目的,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文化是人活动的结果,其形成发展都是人活动的产物,浸透着人的意识,但文化本身仍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有着自身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性。在文化变化和进行过程中,文化不仅不会自动满足人,而且还会以对人的反作用或反抗而构成主体达到预定目的的障碍。人为了达到预定目的,必须能动地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力和才能,克服客体反作用或反抗的各种障碍,对文化进行不同方式的加工改造,从而创造出主体所期望的结果——物质和精神的产品。这种文化成果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目的的实现,是人的能动、才能、活动的对象化,也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创造的对象活动中的最终实现、表现和确证。前面讲到,能动性是主体性特有的基本内容,既表现为目的性、计划性、预见性、抽象性等思想意识的能动性,更表现为直接改变世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实践能动性。那么,人的能动性是如何推动文化进步的呢?
  首先,人的能动性体现为人在一切文化活动中的自觉目的性。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目的代表着主体超前的主观欲求,集中体现了主体把自己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要求。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就是人类创造文化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又都根源于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需要是文化认识活动的驱动力。任何事物都有着多方面的质和属性,人们认识某一事物的时候,往往不去认识其所有的质与属性,而只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认识某一或某些方面的质与属性。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决定了认识的多样性,主体不同,需要不同,认识的文化对象也不同。即使同一认识对象,有着不同需要的人其着眼点也是不同的。在本质上,文化认识也是不同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因为,对文化的改造需要人们在获得对文化本质、属性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对未来事物的观念,并把自己的需要反映到意识之中。从而,我们在进行改造文化的实践活动之前,活动目的和结果就以观念的形态已经存在于我们头脑之中了。这种关于新事物的观念是一种超前反映,观念地创造一个现实中没有的而为人所需要的理想客体,是在观念上对于对象的再创造,表现了隐藏在现实中的趋势和可能性。它是通过把文化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在观念上加以联结而实现的。在这里,观念建构起来的理想文化,不仅包含着对现成文化属性、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还包含对现成文化所没有的内容的认识。这些内容是根据人的需要,遵照文化发展的规律,通过改变现存文化的规定和形式而形成的。另一方面,需要也是文化创造活动的驱动力。人的需求欲望并不会以维持生命为满足,而是在实践的发展中不断提升的。人在自身内在欲求的驱动下向着更深更广的活动领域进军,从而促使文化不断发展。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就是人类需求和满足这种需求的实践发展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一部文化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需求的发展史。人的需求的发展提高,促使了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发展,促使了人类创造能力的发展,也促进了人类文化的进步。
  其次,人的能动性体现为人在一切文化活动中所作的选择。在人与文化的对象性活动中,面对外部世界纷繁复杂的事物,人们不可避免采取疑问、研究与选择的态度。人们通过主体性功能的发挥,能够自主决定对具体文化的掌握方式和使用方式。这种能动性表现为人对于在文化采取什么行动,采取什么方式行动等问题上具有选择的自由,而不是处于被动和盲目。这种能动性表示人们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现行文化的影响,而是可以通过主动选择认识文化的本质规律,根据人自身合乎规律的要求能动地改变现行文化。前面曾详述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人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去选择、设定特定的文化对象,即作为主体的目标的客体。具体说,当主体对客体的选择、变革适当时,就能够达到人们预期的目的。如果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对客体进行毫无目标地采纳或对客体考虑不当,就不可能达到主体的预期目的。当然,人的文化认识与文化实践活动的目标选择是多种多样的,存在不同体制、模式、方式、道路,也存在丰富多彩的民族特点和传统。然而,正是人们不同的选择使文化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和丰富性。
  另外,人的能动性还体现为文化创造活动中显现的创造、调整、组织等能力。人类文化有继承与创造性两个基本特性。人对文化的创造需要从自身主观要求、爱好、兴趣出发进行一定的价值选择,面对客观的文化规律和条件,人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规律和条件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虽然不能违背客观条件和规律所提供的可能,但是却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现有条件,创造新的条件以达到文化创造的主动。与此同时,在文化创造的过程中人时刻以自身的尺度和方式承担和衡量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后果,随时检验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自身需要、目的、能力等,并依据这种检验来作出适当调节,使主体与文化的关系始终处于相互调适中。另外,人的能动性还体现在把文化构成各种必要因素组织整合起来,使它们作为整体的因素按主体所设定的目的、方向协同地发挥功能,形成适合主体需要的文化成果。

  三、人的创造性是文化超越的重要条件

  一般来讲,文化发展总是通过文化模式的生成、危机、转型和创新展开,在宗教、艺术、伦理、科学、哲学等具体文化形式上扬弃而实现。从动态过程来看,文化发展表现为内容上的继承与创新,价值实现上的不断超越。任何文化都不可能是绝对完满的,它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总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憾,文化的自由本性所预设的终级价值与具体文化之间永远存在着一定差距,而这种差距恰好为文化的自我超越提供了可能与必然。所以,我们看到,文化的发展总是指向某种目的,这种目的不是指向过去或现有,而是指向理想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超越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创新,是文化对自身不合理实然状态的批判与否定。文化超越就是要不断超越实然,创造更为合理、更为优越的先进文化。
  当然,文化作为客体,它无法靠自身实现这种从实然到应然的跨越。文化超越离不开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主体创造性活动的参与。超越作为自然运动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属性,它只有在与人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成为一种价值运动形式。作为文化主体的人,其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创造性实质上就是一种超越性,这是主体活动的根本特点之一。从文化先进性的创造能力来讲,人的创造性是对本能与自然的超越。人作为自然之子永远不可能脱离自然而生存,但人之为人的基础并不在于自然和本能,而在于人对自然的超越和人的文化创造。帕思卡尔在《思想录》中用诗化的语言揭示了人的脆弱与伟大。“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而蓝德曼也指出,正是人在自然本能方面先天存在缺憾,才需用后天的创造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人超越本能与自然建立文化世界,而文化也因人的实践本性显现自由与创造的本质。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人的活动的双重尺度的著名观点。人总想按自己固有的尺度来认识和支配客体的规律,以追求和达到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因此,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自由和创新性,其最本质的规定性就体现在人对自然和本能的扬弃中,而且它包含着人凭借理性进行创造活动和自由行为的可能,人不再像动物那样凭借本能自在地生存,而是获得了自由和创造性的空间。
  就文化超越的实质而言,人的创造性体现为理想对现实的超越。主体在与客体发生对象性关系的过程中,客体始终作为一种客观因素和客观条件制约、限定和决定着主体的活动。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限制性和决定性是受动客体的属性。与此相应,人这一主体不囿于这种制约、限制和决定,而总是力图超越这种制约、限制和决定。人总是基于自我的需要、理想目的和尺度来追求他所认为应当的即理想的东西,并力求使客体按照人的尺度存在和发展变化,因而,他在这里着眼的是理想性。著名的文化学家索罗金指出,人所以能完成最伟大的发现、发明与创造,主要由于人是超意识的大创造者,是具有理性的思想家,是诉诸经验的观察者与实践者。在文化哲学看来,文化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在本质上都是人的精神的外化,是人的理想的实现。在人类早期,虽然进化中的人还不可能将自身与自然界完全区分开来,但已具有了超越有限生存条件的欲望。尽管他们常以满足最切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欲求为目的,但一定程度的自觉意识和计划性使活动本身具有了超越现行的意义。外在的超越是以内在的超越为前提的,人的精神可以实现自身的超越,憧憬现行所没有的美好事物,人的内在的超越通过不断的实践活动而对象化为外在的超越。列宁说:“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创造客观世界。”人并不是把外部感性世界的自在事物现成地拿来,而是在适合于人的需要的形式上,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创造具有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想对象和对象世界。人的创造性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整个活动过程,一方面要根据客观的现实条件,遵循作为活动对象的事物的客观尺度,另一方面又要按照人自身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现实力量,把主体的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统一两种尺度进行创造。
  回顾人类从愚昧野蛮到现代文明,人类文化走过了漫长历程。主要文化以替代和延续的方式实现着发展,前者以批判为特征,后者以继承为特征,文化超越则是批判和继承的结合:批判落后文化,扬弃其中糟粕,继承其中精华,经过吸收、互补、整合过程,形成新文化。值得强调的是,这种整合并非简单而没有原则的调和折衷,而是主体辩证综合的创造。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特别是现代传媒技术的飞速发展,当代文化的开放性特征尤显突出。在文化不断超越现有,追求文化先进特质的进程中,我们更需要强调一方面要克服抱守残缺、夜郎自大的思想,注意吸收借鉴;另一方面要注意反思批判,正确面对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以及西方种种价值观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增强文化辨识力和批判力。只有这样,文化才能不断实现自我超越,呈现出容纳百川,吐故纳新的先进性。

回答2:

我们可以这样简单的理解,人的文化主体性,是以人文为中心的文化性质。

回答3:

文化主体性的问题,即文化认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