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
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858元
4、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元
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395元(2010年标准)
但宁波地区是根据宁波市的来计算的,因此宁波地区要除外。
首先是按照双方约定来进行赔付,二是参照人均收入加上换算公式佩服,三是商业保险的赔付: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
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858元
4、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元
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395元
可以参照温州动车事故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