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30%的送检是见证取样送检;钢筋的原材也是按30%见证取样送检;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号)
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钢筋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不明白你的30%是从哪里来的。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实验总次数的30%,如按照规范要求,钢筋送检100次,其中30次应做监理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目前,国家规定的见证取样检测送检比例为30%,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诸如你所说的钢筋、试块、焊接一般都是100%见证取样检测的。
而委托检测则不必经过这样的程序,比如在监理或建设单位对原材料有怀疑的时候,就可以自行委托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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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是30%,这是什么概念啊。
钢筋原材料够60T/型号,就得送啊,所有型号都得送。取样你可以去钢筋好点的地方取啊。
现场看的紧你就在现场取上,然后在路上换了不就OK了啊。
没有必要进一回钢筋做一回试验的,你可以大搞统计下总共用的钢筋量,预算书上面也可以看的到,你按照那个批量去做就行,进货量你可以自己修改啊。厂家你可以去借上些合格证什么的,都是可行的。试验室只看样品,验收只看报告所以还是有狠大的空间的。
什么单位这样规定的?根据哪条哪款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