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乘车要称行李重量。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第六十四条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九十三条 发现品名不符时,在发站,应补收已收运费与正当运费的差额;在到站,加收应收运费与已收运费差额两倍的运费。到站发现重量不符应退还时,退还多收部分的运费。应补收时,只补收超重部分正当运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六十五条 办理承运行李、包裹时,应确认品名、件数、包装并进行检查核对,正确检斤。承运加水、加冰的物品或途中喂养动物的饲料应单独检斤,作为到站因此产生减量或重量消失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 车站在办理承运手续时应填写行李、包裹票,填写时应逐项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使用规范文字,加盖规定印章。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的规定 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票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用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火车站队旅客的行李重量都有标准要求,我记得一般不超过20公斤就不用称行李交行李费,车站内就有张贴的收费标准。拉箱和手提包都是随身物品,按理来说是不会需要称重另外付费的。
不会,至少我坐火车时行李比你们多多了。当然我坐的不是动车、高铁,这方面我不知道。一般的直达特快之类的是不会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