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社会是氏族社会的两个阶段。氏族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中。在氏族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母系氏族社会逐渐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只要是氏族社会,生产资料的氏族占有制都是氏族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氏族成员地位平等,无阶级无剥削;有以族长为首的管理机构,族长一般由氏族成员选举或撤换;死后遗产须留在氏族内,由同族成员继承;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护及执行血亲复仇的义务;氏族有自己的名称、共同的宗教节日和墓地。在婚姻方面,氏族内部禁婚,施行了对偶婚制,这是长期以来从群婚制发展实践出的结果。
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是人类历史上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整个过程是缓慢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发生转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对偶婚制的确立
随着原始社会的发展,排除血亲通婚的禁例越来越严格,任何形式的群婚制都被禁止,从最初的只论男女,不论年龄和血缘的纯粹的群婚制,到血缘群婚制,即模糊模模糊糊地以年龄差异大小为参照排除了血亲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婚姻,再到亚血缘群婚制,即既排除血亲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婚姻,还排除了血亲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都遭到了禁止。
氏族前社会最先进的婚姻制度----亚血缘群婚制是要求排除兄弟姐妹两性关系的婚姻制度,而想把握每个人的血统关系,在人们由于生育知识的缺乏,不认为生育和男性有关(前期是根本没有子女和男性有关系的想法),并且一个女人和很多男人发生关系,也无法知道孩子确切的父亲是谁(后期是隐约感觉好像子女和男性有关系但根本无法知道)的情况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系血统即成为当时认定血缘联系的唯一依据。这样,从亚血缘群婚中衍生出了人类第一个有规范的社会组织形式,即“氏族”,并且由于认为生育只和母亲有关系,氏族一开始只能是母系氏族,即一个由出于共同的女性祖先、按照母系确定其血缘关系的后裔所组成的社会集团。
氏族建立后自然是要求实行对偶婚制的,因为他们通过历史经验的提醒和不断的总结,发现和本氏族的人通婚,产生的子女没有和外氏族通婚的好,于是,在对象方面,婚姻只能面向其他氏族,在形式方面,由于各人的喜好不同,而女性也想避免更多的性骚扰,在这一群仍可以随便发生性关系的不同氏族的男女中,各自选择了更愿意发生更多关系的异性,即“主夫”和“主妻”。虽然时间一长,各自的“主夫”、“主妻”会更换,这种所谓的家庭并不非常稳定,但相对于群婚制,对偶婚制的婚姻对象范围已比较小,而各自的配偶是谁也比较清晰了,较之以前的情况,这种关系已经是相当稳定。
对偶婚制的确立对男性的帮助非常大。在原始社会,人们有繁衍后代的需求,又没有什么生理知识,大家显而易见的是女性不断地生出了一个个子孙,而男性好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做,男性在繁衍后代上的功劳基本上被忽视了。对偶婚前的那些群婚的人们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认为在两性方面,男性的作用仅仅是可以给女性带来快感而已,就算某些女性偶尔发现自己的小孩和某个和自己曾发生关系的男性比较像,也会很快忽略,在同一个氏族内群婚时间长了,大家自然都长得比较像。
对偶婚制的确立使女性生下来的孩子比较容易地发现生下来的孩子和某一个具有显著特征的外氏族男人长得很像,而这个男人是自己“主夫”的几率比较大些。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大家自然就模模糊糊地认为男性在生育方面是有作用的。
从男性方面讲,自从男性在生育方面的作用被发现,他便可以通过外貌特征来确定某个小孩是不是自己的子女了。对偶婚开始时,“主夫”是住在妻子氏族里的,称之为“妇居时代”。那时,主夫主妻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多些,感情自然也就更深厚,虽然那时做主的还是女性,主夫不能完全禁止主妻去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也必须为养育主妻生下子女负上提供生活资料的责任,但主夫可以从孩子的长相、个头、胖瘦、声音等方面,依稀分辨出亲生儿女和非亲生儿女,慢慢产生了对亲生儿女和非亲生儿女的亲疏之别。对待亲生父亲,亲生儿女比非亲生儿女也显得较为亲近。人类第一次产生了父爱和父子感情。
作为母亲,对自己的子女没有什么疑惑,因为全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父亲们则不同,不知道自己对生育的贡献,不知道这层血缘关系倒也罢了,知道后自然想完全确认自己用自己辛苦所得的生活资料养育人是不是自己的子女,如果妻子与很多男人有来往,主夫就始终不能确定某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如果那个和自己主妻有关系的人和自己长得还比较像,那就更折磨人了。这种矛盾刺激了男性的独占心理,男子逐渐产生要求妻子只委身于自己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男性忌妒心越来越强烈。但这种要求在从妇居时是办不到的。女人是对偶婚的主人,她不想改变现状,从而失去婚外的性自由,对此男人无可奈何。
因此,对偶婚制的出现,确定了生育活动中男性的地位,明确了男性和子女的关系,从而激发了男性争夺主导权的欲望,是男性决心争夺家庭主导权的原因之一,是他的精神依靠。
二、生产力的发展。
男性天生比女性强壮,这是男性的优势,但是在生产力很不发达的时期,这种优势并不明显,人们虽然只能通过渔猎和采集野生植物果实来生产生活资料,但这对当时的生存需要而言已足够,体力上的优势根本无法和女性能够繁衍下一代的优势相比。久而久之,虽然女性更多的做的是家务活,而男性在外面和野兽搏斗,但男性的重要性并不明显。在母系氏族社会比较普遍的刀耕火种,即“先以石斧,后来用铁斧砍伐地面上的树木等枯根朽茎,草木晒干后用火焚烧。经过火烧的土地变得松软,不翻地,利用地表草木灰作肥料,播种后不再施肥,一般种一年后易地而种”的种植方式女性也可以完成。
然而,在母系氏族社会的晚期,由于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生产工具的进一步改造,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都有了显著发展。耘耕农业取代了刀耕火种,而耕耘的劳作方式需要深耕,会耗费很多体力。在开垦土地、管理农作物、放牧牛羊这些耗费很大体力的劳作中,男人的身体特长和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展示。这时女性身体天生不如男人强壮,再加上还要生育和抚养后代,比如说一个成年女性再强壮,在怀孕期间的工作能力是大幅度下降的,更何况那时的女性不可能一辈子只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她的最强壮的年代基本上都消耗在生养小孩上了,而且,此时的妇女被家务劳动占去相当多的时间,男性在生产中逐渐起到了女性无法与之抗衡的主导作用。对物质生产的突出贡献,提高了男人的社会地位。在对偶婚家庭中,男性的地位也相应地超过女性。女性在物质生活上开始依赖男性,丈夫最终成为家庭的主宰。而且,由于男性的劳作,使物质产品除了日常消费以外,开始有了剩余,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任何剩余的财产都应该归氏族所有,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出于某些原因,比如创造了剩余生活资料的人很强壮,而且是一群人,他们集体不肯上交自己的多余的劳动成果,身为族长的女人也无可奈何,于是人类社会出现了私有财产。男人是物质生产的主要劳动者,因此他们对剩余产品的支配权自然要比女人大得多,剩余产品,在能够辨别自己的子女后,男人们当然希望由自己的子女来继承。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使男性的身体优势更加明显,也使财富更容易积累,积累了的财富急需人来继承,是男性决心争夺家庭主导权的原因之一。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积累提高并巩固了家庭中男性的地位,也是他争夺要求的最大物质倚仗。
三、战争的频繁程度。
氏族社会初期,生产生活资料的自然资源还比较丰富,虽然说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不可侵犯领地(这和普通动物是一样的),但因为地方大,不许侵犯还可以找其他地方,当然,不能排除有个别情况导致的打斗,但由于种群数量以及当时人们最大的威胁还是野兽的原因,不可能发生战争。
可能一开始普遍地发生战争的原因就是为了争抢女人。
女人,母系社会的领导者,当时认为的生育下一代的唯一因素,在生产力不发达,没有剩余生产生活资料情况下,自然成了争抢的唯一理由。
战争发生了,那谁去战斗呢?当然是男人。无论结果如何,都是男人在战争中保卫或掠夺了女人。
氏族社会是平等的,被抢来的女人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也被看成是自己部落的人了,而这一段时间的长短就要看这个氏族发生战争的频率了,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战争武器的男性的心理很微妙。
作为战争武器的男性的心理会是这样:家族成员中的原先女性是自己的血亲,应该保护他们;抢过来的女性不是我的血亲,并且她是我们男性抢过来的。
一个部落如果很少发生战争,由于氏族成员中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且领导者是女性,时间一长,作为战争武器的男性会慢慢忽视新来的女性是自己抢过来的,而且通过长辈的教育,他也会将抢来的女人认为是自己部族的人。并且由于氏族不常发生战争,这类抢来的女人数量也不多,族中的女人大都不是抢来的,女人心理上的地位也会比较高。
一个经常发生战争的氏族中的原先成员,会通过战争认识并不断强化:这些女人是抢过来的,她们和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氏族内的女性大都变成了是男性通过战争抢夺来的了,这样的女性,心理上就不能把自己放在高的地位上去,经常发生的战争,也就使这些女人更加依赖男性的保卫。
值得一提的是,从我国个别地区或民族依然存在的“抢婚”习俗中,而战争也是“抢婚”习俗产生的原因之一,我们也可以看出居然能延续到现在的古代的战争掠夺妇女的习惯影响之大。
因此,战争的频繁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男性在氏族中的作用,从而迅速提高了男性在氏族中的地位,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因素不是主要因素,一个生产力发达的对偶婚制氏族慢慢地也会成为父系氏族社会,但战争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催化剂。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由于自身生产力差,靠掠夺为生的氏族中,战争的频繁却是促进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的主要因素了,但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
综上所述,现在男性有了精神上的需求,物质上的基础,又有了催化剂,深刻的社会变革也就开始了。
变革第一步:
私有财产的拥有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给丈夫提供了改变从妇居的条件和机会。
一个氏族的物质力量主要包括人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一个氏族而言,这三样的区别不大,关键是看缺少什么。某个比较发达的母系氏族,有个别男性们都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了一些多余的生产生活资料,他们在氏族中也有了一定的地位,都不满于对偶婚制,不想天天过从妇居的日子,想把自己的主妻牢牢地控制在手里,省得生出个子女连自己都搞不清该不该让他继承自己的财产。一个富有的男性通过族长对他的主妻的族长提出了以财物交换主妻的要求(这大概也是财礼的由来之一),如果这个主妻在氏族里有一定的地位,那成功率要低些,但如果正好是族人通过战争从别的族抢过来的呢?在对偶婚制中,主夫主妻的关系是很松散的,对于男性而言,他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成功率比较高的女人来用财礼换取,从而抛弃原先的主妻。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抢婚”的形式来武力夺取自己的夫人,强迫她从夫居。再不行,在战争中通过掠夺,抢一个女性来做自己的主妻!就这样,那些成就突出的男人,首先把女人娶进自己家门。从夫居的婚姻制度宣告诞生,在各方面情况都不利于自己的形势下,女性别无选择,只能顺应社会的变化,屈从于从夫居。早在从妇居时,丈夫就有禁止妻子婚外性关系的欲望,但无法实现。从夫居是男人当家,女子依附男人,这时实现这个愿望就容易多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就可以保证由自己的亲生子女继承。
女性从母系大家族中走出来,嫁到男方家里。由从妇居到从夫居,是婚姻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变革第二步:
男性和女性在生理心理方面的特点,使男性更具有继承先辈财产的优势。
既然财礼可以换来愿意从夫居的老婆,那么那些拥有更多生产生活资料的男性可以娶到更多的老婆。老婆多了,子女自然多,此时,作为富人子女的第二代男女性的数量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富人的儿子可以有许多子女,富人的女儿则不可能有太多子女,因为儿子是男性,只要让女性怀孕就能有孩子,而女儿要获得子女必须自己怀孕生产,相对难度要大的多。长此以往,富人儿子这边的子女多,影响力大,这样儿子的影响力要大于女儿。这造成了社会中男性地位和继承权优于女性。
女性心理上的特点在此时又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孩子是在女性自己体内孕育的,对孩子的感情要比男性强得多,即女性更关心“血缘”,即孩子,其次她们关心自己的依靠,即男性,最后才会关心氏族上统治,即首先是血缘,此次是姻缘,最后才是血统;而男性对孩子的关心没有女性强,他们没有孩子从肚子中出来的经历,既然女性更重视血缘和姻缘,那她们很有可能将从父辈继承过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一起“送”给别的男性,这是男性们所不能容忍的,因而,男性选择了可以同时代表血统和血缘的男性作为自己的继承人,对男性而言,最重要的是血统和血缘,其次是姻缘。
变革第三步:
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变成了与母系氏族组织对抗的力量。
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生产力越发展,男性剩余的生产生活资料越来越多,从夫居的女性就越来越多,而这个些小的从夫居的小家庭中,下一代的男性留在氏族里,女性被别的氏族中的男性“从夫居”了,氏族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本部落的男性和通过财礼和战争得来的女性,男性的地位也越来越高。虽然母系氏族的很多女性们是不会允许这样做的,但她们最厉害的武器----生育能力和男性的武力以及财力相比,要差很多,如果这个氏族和经常发生战争,那就显得更差了,母系氏族的族长们也就只能看着这一个个小的个体家庭慢慢壮大,有事甚至要有求于他们。他们正逐渐通过各种方式,变成了可以与已经显得苍老的母系氏族组织对抗的力量。
如果转变过程缓慢得没有人发觉,和平演变就发生了,在很平凡的一天,某个氏族的大权就过渡到了男性手中;如果转变过程有些激烈,在很平凡的一天,通过一场战斗,男性在某个氏族胜利夺权,也许在此之前,这个氏族的男性已经为此战斗了很多次;如果转变过程再激烈些,在很平凡的一天,几个几十个乃至几百个父系氏族和母系氏族举行了一场战争,决定了一个或几个大部落的归属。
父系氏族向母系氏族的转变中会发生战斗乃至战争,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与母系氏族组织是战斗和战争的双方,母系氏族的失败是必然的。
变革第四步:
父系氏族社会依靠宗法等特殊制度统治女性。
这一步变革其实也可以说成是建设。男性们可以统治女性后发现:在婚姻方面,自己必须要和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性生活在一起,而且自己要捍卫男性来之不易的地位;在生产生活资料方面,生产生活资料是家庭的私有的,而且也是为了捍卫男性的地位,必须严格按照父系的来继承。这样的统治光靠武力和物质难免会出问题,因此需要制度建设和观念引导作为保证。
在中国,制度建设表现为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教育人们应该如何按照与父家长的亲疏远近来分配权力,如何母以子贵。观念引导表现为礼教,它告诉人们只有按照宗法的规定来做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文明世界的人,一个被社会所容纳的人。
这种建设的过程及其缓慢,但由于有武力和物质和它相辅相成,还是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果。于是,男性很骄傲地统治了女性几千年,其中偶然有几次很微小的反扑,但大多是某个女人的个人行为,或是某个小集团的疯狂,只不过是一声声悲戚的呐喊罢了。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女性由于生理、心理上的优势在一开始占据了统治地位,也因为生理、心理上的劣势而成为被统治对象。男性占领了统治地位后,没有停止过对女性物质上和精神上压迫,女性也没有停止过反抗。从母系氏族社会转变成父系氏族社会的过程是漫长的,这种转变既是生理、心理所决定,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制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性别和性格上的优劣势也许不会再那么重要,比如前不久英国一家实验室首次利用胚胎干细胞在体外培育出了人类精子,比如未来也许会出现的克隆人。未来,男女性这一直斗争不止的一对,到底会有什么转变,谁也说不清。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日渐加速,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于是母权制自然过渡为父权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渐形成了.从此,以父权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趋于解体.男子依靠经济上的优势,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必然要求按照南系计算世系、继承财产,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来对偶婚制下的从妻而居的传统,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劳动局限在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女子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于从属地位.最初,这种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大家庭.生产进一步发展后,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会走到了瓦解的边缘.
随着劳动力的加强,女性在生产中的力量逐渐没男性所取代,所以慢慢发展也就由母系氏族变成父系氏族社会了
社会生产的发展,使男子在农业、畜牧业等方面的生产力提高,能提供更丰富的生活资料。而女子由于长期生产分工不同,导致无法提供更有助于生活的各种产品,于是母系氏族被父系氏族代替,也导致原始社会逐渐解体。
——①母系氏族公社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父系氏族公社男子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②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父系氏族公社,人们“既知其父,又知其母”;(3)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出现了私有制和奴隶制,原始社会逐步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