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请问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呢?

2024-12-01 13: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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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回答2:

指会计核算中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方法。即凡属本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不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本期收到的款项也只作为预收款项处理,而不作为本期收入。凡属本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出,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不属本期的费用,即使在本期支出,也不能列入本期费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如本期销售一批产品,只要确认为收入,即使期末货款尚未收到,在会计处理上仍应将其作为本期营业收入;又如,企业加工产品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通常在一年以上。尽管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本期有关的费用和成本。

回答3:

权责发生制就是按权利和责任来核算记账,比如说有责任去支付一笔款项(债务),还没有支付(钱还在自己口袋里),但还是要记在账面上,这部分就不能算自己的资产了。与收付实现制相反。

回答4:

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64934.htm

举个例子吧,订阅下一年度的报刊杂志,虽然今年缴纳费用,但是报刊杂志是明年才给你。
他跟收付实现制正好相反
看看你就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