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营改增后,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2可以.抵扣项目: (1)建筑公司提供的劳务的进项税(含包工包料的工程款) (2)买材料的进项税 (3)日常办公费用的进项税(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一般纳税人进行工程建设,取得建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营改增后,要不你说让单位,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且该支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但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属于购置固定资产的,可以抵扣(有专项报表申报),用作其他项目的,则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