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非法持有管制刀具:30公分的长刀,没有人追究。也已是违法行为,可以理解早有杀人意图。
交通肇事:撞了三人,除杀张妙外,还有两人重伤。没有人追究另两起,被轻描淡写隐藏。
毁灭证据:杀人的血衣之类的,早已毁灭。
妨害司法公正罪: 在看守所接受采访。
包庇罪: 在看守所想唱就唱,想哭就哭。不排除有内鬼关照。
唱歌罪: 杀了人, 在监狱还能唱传奇,有罪。(恶搞。。。。)
被采访罪: 在看守所还接受采访;(恶搞。。。。)
等等等等-------------------------------不说了。
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