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存款利息,做凭证的分录——借:银行存款(蓝字),借:财务费用(红字)。这样出凭证可不可以?

2024-12-03 21:14: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收到存款利息,做凭证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蓝字)
借:财务费用(红字)
这样借方合计栏为0,贷方各栏无数字。用友财务软件就中这样反映的,符合填制凭证的要求。
如果不这样做,利润表的净利润加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不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

回答2:

不要这样做分录,应这样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都用蓝字就可以的。

回答3:

不符合。但这是为了适应电算化对会计科目定性的要求。而且实际会计业务中要求必须这样处理。

回答4: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