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 企业更换法人那是企业行为 物管合同那是经济行为 (另外:业主委员会只是个执行和监督机构 执行和监督业主大会的决议 要求现有物管公司撤出 需要召开全小区业主大会 而且必须超过50%的业主和总面积超过50%的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双过半 才能解除现有物管合同或聘请新的物管公司)
应该还是有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