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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即将入伍的大专毕业生 我曾经问过自己 为什么要去当兵 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有安置卡 6.27的兵役法草案 让我对部队充满向往的想法破灭了一半 虽然不知道草案能否通过 但是我清楚 兵役法大修 肯定是没有安置卡了 突然间我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哪里 为了当兵 我从去年开始准备 一直准备到现在!就是为了想去部队锻炼自己的毅力 说句实在话 我就想去受那个罪!长这么大也没给国家做点贡献 就献身给国家两年 又有何不可 但兵役法的改革 让我真的没有心思去了!说句自私的话 城市户口去当兵 有安置卡 如果在部队表现突出 那我可以在部队待上几年 或者十几年都没有问题 因为我有安置卡 我有了退路!但是兵役法改革后 没有安置卡 领导们 你们能想象的到 当兵10年后 退伍 跟社会根本不接轨 人际关系 一片空白 就算转业后 能找到份像样的工作 10年间的空白 是无法弥补的 有了安置卡 起码有了固定的工作和一份稳定的养老保险 “不是小子不当兵 而是部队不留人” 这么多年 陆陆续续 每年退伍的军人 成千上万 退伍后的保障 谁看到了...没人看到···有的退伍后 一片迷茫 跟本不知道自己能做啥 或许有的在部队里学到一技之长 比如驾驶之类的 还好点 能给别的单位老总开开车 而且一般公司老总喜欢当兵的开车 很稳重!这是部队教育出来的 我喜欢!人活一世 没人只想给他人开车一辈子 部队是有钱! 可真的舍得把钱给退伍了 也并不属于部队的人所有吗???修改法的时候 要摸着良心!!!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如果修改不当 那以后就只能采取抓壮丁的时候了??或者把自己之前的法改掉??再去弄个什么附件出来 再去搞个政策出来 请不要事后“擦屁股”
我想当兵 有句话叫“当兵后悔两年 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我就想去受罪!
我始终相信着一句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兵役法规定义务兵和当12年以下的士官国家不再安排工作,全国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
兵役法规定要被提拔为士官或军官,而且还要服役满12年。否则是不能转业分配工作的,全国每个省对转业的士官和军官的的安置都挺重视的,因为这是兵役法规定的,12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安置将直接影响到征兵工作。同时那些新兵也能看到自己服役时间越长得到的安置越好,就会鼓励他们安心服役。
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服役时间长、贡献大,而且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是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而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有相当一部分是财政支付工资的岗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岗位,通过政府调控,还是能够保障这部分退役士兵就业的。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转业回地方,师团以上的强制进公务员,而师以下的士官和军官是事业编制。
只有服役10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才颁发国防服役章,体现了国家对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军人的肯定,国家和军队给的特殊荣誉。
中士是付连待遇,四级军士长是营级待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第二节 安排工作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