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普通发票,跨年仍可入账,不受影响;
2、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跨年而且过期的,仍可认证入账,但是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且该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已经跨年了,肯定是不能作废了,只能纳税申报了,唯一可做的是在1月开红字发票冲回,但需要税务局审批的,你可以问一下税务专管员,可不可以开红冲发票。
2010年10月份开具的工商业统一发票可以开负数,再重新开份就行了。不用多缴税。
普通发票跨年度没有关系的,重新开没有必要,再说你的税早就交了。跟对方解释一下,又不是增值税发票超过180天不认证就不能抵扣。
建议你咨询税务部门比较好,如果发票不能作废又要重开就要多交税款了。
你是开了发票没寄给对方吗?这样就是你的失误。应该收到钱再开发票啊。
如果是去年就寄给他们,只是他们没有入帐,那是对方的原涸,让他们调帐,你绝对不能重开,这样你在税务局方面办理相当说明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