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法律对于借款、还款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201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欠你的钱,时间很长,没有还清,金额很大吗?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按照此法律规定起诉。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对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你的是没有利息的,至于起诉你只要证明你中途有不要索要过,你最后一次要钱的时间到现在不超过两年就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制度,所以对于金钱债务要写明欠条,要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钱能要回来就不错了 ,,而且真的不能起诉他,,,毕竟你不是银行,,不是贷款商,。你们只是以私人名义去交易的,,而且又没有写会回收利息,起诉也不会成功的,,别浪费那个钱去起诉了 买点啥吃吃喝喝吧,谢谢!
他能把钱给你就知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