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对成立党小组,党章和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从实际情况看,只要有3名以上党员(含预备党员)都可以成立党小组。这是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因此不需要每个党员都有表决权。
《党章》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扩展资料(小标题回答)
可以不成立、单位没有党支部、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参考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1、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一、根据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二、有3名正式党员,是否必须成立党支部,没有硬性规定,只是原则规定。
三、 成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委组织部申请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
2、成立支部的申请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首先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选举结果应以得票多少确定,同时做好记录。
3、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党员在7人以下的设委员2-3名,书记1名;党员在7人以上的设委员3-5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取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四、 成立支部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成立支部的请示。
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请示。包括经党员大会选举情况、支委及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的拟定人选。(样表附后)
3、选举的支部书记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和经营经历,以及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4、支部全体党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名册,包括出生年月、民族、原籍、学历、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工作简历、档案存放地、月固定收入总额等。
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花名表。
6、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思路和计划。
五、相关请示
1 关于申请成立中共xxxx党支部的请示
XX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企业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我公司(企业)有党员 名,其中正式 名,预备党员 名,现申请成立中共 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妥否,请批复。
xxxx
二Oxx年 月 日
2 关于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的请示
XX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应到 人,实到 人,讨论选举产生 、 同志为支委会委员,拟推举 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为副书记。
妥否,请批复。
附:支部书记、副书记简介和委员、党员花名
二Oxx年 月 日
一、党小组的设置、任务和作用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是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划分党小组的必要性
主要是为了具体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便于对党员组织管理。一是有的支部党员人数比较多,有的地区党员住地分散,人数较少,有些行业作业组织规模较少,联系不便,人员不集中,因此必须根据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成若干个党小组;二是较大的支部划分成几个党小组,党员相对人数少,便于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活动,更有利于监督和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的情况,而且支部通过党小组把一部分工作和任务分散到多人身上,可以调动和发挥更多人的积极性。
(二)划分党小组的基本原则
1、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将其所在的行政、生产、科室、班组及相邻部门的党员划分一个党小组内。
2、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位正式党员,党员人不数不足三人的可以同党员数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邻近部门或单位合并一个党小组。
3、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不宜单独划分成一个小组或集中安排在一个党小组内,这样可以使领导有更多机会接受和联系党员、群众、接触受监督。
4、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如人数在10人以内,工作岗位比较集中,联系比较方便。另外在一个支部划分党小组数量不宜过多,人数不宜过少,应结合实际设置。
5、小组的划分和建立,由党的支部委员会决定,不必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批,为了便于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建立党小组的情况及时向上报告。
总之,党小组划分、建立要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要有利于加强党员的管理,有利于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党小组的任务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组党员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党支部的决议,确保各项任务完成。主要的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1、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我们知道,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没有任何决策权,不能脱离党支部自己单独制定对党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它充当执行者的角色,对于党支部布置的任务,凡是需要党小组实施的,党小组要服从分配,认真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对于有些安排,党小组认为不合适,或者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应由党小组长及时地向党支部反映、汇报,当得到答复后,方可改变原来的计划。
2、组织好党员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化科学技术。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小组会要定期召开,一般每月一次。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二是及时布置支部总体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制定工作安排、计划,开展创造性活动;三是做好党员评议鉴定、分析和评优工作;四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五是做好党小组工作的小结。
4、分配党员工作。确定党员责任区,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协助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工作。
5、强化党小组自身建设,做到内强素质。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
6、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外树形象。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关心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周围群众。
(四)党小组的作用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党交给的工作,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
1、党小组是完成党支部日常性工作的主要力量,应经常性地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搞好自身建设。严格地讲,应当建立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定期分析党员制度。
2、党小组是联系周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因为党小组来自于基层,接触群众较多,一些情况了解的最清,便于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能够发挥相互沟通承上启下作用。
3、党小组与团小组及其它班组的关系。党小组一般都是以生产、行政班组为基础划分设置的。共青团、工会等群众团体的小组一般也是如此,只是不过是在基层单位中,领导和管理的对象不同而已。这样,党小组与这些班组同处在一个基层或部门之中,在各自的序列上几乎处于相等的层次上,那么,如何认识和处理党小组与这些组织、班组的关系呢?
首先,必须明确,党小组与这班组的关系,不同于党支部同行政组织、群众团体的关系,党小组与这些班组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次,党小组与其班组的关也不是互不相干,毫无作用的。就是说,党小组既不能凌驾于这些班组之上指手划脚,发号施令,也不能自异于这些班组之外袖手旁观。作为党小组应该积极地协助和支持其他班组负责人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能够经常与这些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与相互配合,确立工作的结合点,达到合拍共振。此外,还要正确处理好党小组与支部委员的关系。支部委员与党小组是领导被领导关系,支部委员可以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上级指示,检查布置工作。同时支部书记或各个委员毫无例外地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小组活动,接受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接受党小组的监督,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党小组的其他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怎样当好党小组长
党小组是党的基层组织的细胞,这个细胞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关键是有没有一个得力的党小组长。在党小组建设中,党小组长担负着主持党小组会议,分配本组党员工作任务,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管理党员等重要职责。艰巨的工作,要求党小组长必须在政治、思想、文化、作风、能力等方面具备较高的素质,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形势,党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党小组长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一)党小组长应具备的素质
党小组长应由具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础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他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1、具有较强的党性。所谓党性就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2)要有党员标准意识,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3)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要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辩别是非的能力。(5)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有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精神。
2、在业务上是骨干。党小组长必须是本职工作的内行,生产业务上骨干。
3、善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带领党员和群众落实支部的各项工作。
4、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知识,首先包括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作风的纪律、权利义务及做好党员教育与管理的相关知识。
5、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一般来说,党小组长应具有高中、中专(或相等学历)以上文化水平。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即然是一组之长,就要发挥组织人和带头人作用,贯彻支部决议,组织好小组内的活动。
(二)党小组长的产生
党小组长由本小组党员推选产生。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凡正式党员都可担任,因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不是党内职务。党小组长的任期同支部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在改选支委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总之,一是要坚持条件,二是要体现民主。
1、坚持条件。(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2)必须具备刚才讲过的党小组长具备的素质(3)正在接受留党查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
2、体现民主。党小组长推选一般由党员选举该组一名党员为组长,如果党员人数较多,工作岗位分散,或者工作需要的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为了充分体选举人的意愿,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亦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最后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得票最多者当选。
(三)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以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1、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布置,给党小组的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
2、坚持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如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评议党员制度,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生活会制度。一般每月末召开一次,开好生活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1)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到心中有数,确定议题。(2)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究方法。(3)要落实整改措施。(4)要做好党小组生活会记录。
联系群众制度。(1)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2)个别访问和结对子。(3)强化党员责任区。(4)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拿出解决办法为支部做好参考。
评议党员制度。(1)制定评议标准。(2)确定评议形式。(3)对评议情况进行汇总。(4)对评议结果总体和个体进行分析。(5)向支部汇报评议工作落实情况。
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1)制定发展计划。(2)确定专人培养。(3)认真填写培养考察表。(4)写出党小组意见。
3、了解本组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如工作表现的好坏,学习成绩的优劣,特长的有无,能力的大小以及性格、特点等,并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组织本小组成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四)做一名优秀的党小组长
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强化和党员队伍结构的不断变化,对党小组长提出了越来高的要求,要做一名优秀的党小组长,就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1、热心党小组工作,有负责精神和奉献精神。所谓负责精神,就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精神;所谓奉献精神就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党小组长要主动配合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做到带头学党的基本知识,带头学习理论并与实际相结合,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带头在会上发言。党小组长工作要干好是很辛苦的,在某些人眼里是一个捞不到实惠的“苦差使”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是做不好党小组工作的,也不会是一个称职的党小组长。
2、要努力组织好小组会议。组织开好党小组会是小组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开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注重效果。要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安排会议要适时并设法开好。
3、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利,其身不正,虽令不利。”党小组长最直接地与身边的党员和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首先要管好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到,自己首先不做,只有这样才能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上下一条心,搞好党小组工作。
4、要勇于创新,不断改造工作方法。要搞好党小组工作,党小组长不仅要有做好工作的愿望,还必须有一套灵活、实用、有效的工作方法,即不但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并在继承的情况下不断创新
5、要善于协调人际关系。在社会上,人们为了工作、生产和生活,彼此之间总要进行一定的交往,从而形成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称之为人际关系。一个团体或组织内人际关系如何,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有着重大影响。在党小组里党小组长上要同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发生联系,下要同党员、群众发生联系,同时还要与其他班组联系,如此多层次、多方面的人际关系,都需要党小组长善于很好地加以协调,并且正确地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借助外力共同干好本职工作。
6、要更新观念,努力学习。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是做好党小组长工作的前提。当前,党小组长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时间观念、竞争观念、法制观念、人才观念、绩效观念。同时党小组长还要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学习党的组织工作概论,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学习公文写作知识,提高口语表达能力;学习时事政治,坚持与时俱进;学习专业技术,带领小组共同完成好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党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党小组工作的领导
搞好党小组建设,自然需要党小组长的努力,但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及党的领导干部重视党小组工作,也是搞好党小组建设的重要环节。因为党支部决议的许多工作任务要通过党小组落实。所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该在具体工作中重视、过问、指导、关心党小组的建设。
“重视”就是注重党小组的作用。工作中党支部书记不能包揽党小组的具体事务,要放手让党小组长大胆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清除党小组长可有可无思想。二是赋予党小组长一定的权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党支部不要回避矛盾协助党小组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过问”就是党支部成员经常深入下去,了解党小组活动情况。过问要体现在党小组建设的全过程,从任务布置到任务的实施、总结、检查等环节都要过问,过问的渠道有几种。一是,定期召开党小组长会,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二是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活动,收集党小组建设的第一手资料。三是经常找党员了解党小组活动的效果。
“指导”就是对党小组工作给予指正。指导包括:一是内容上的指导即对布置的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使党小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生气勃勃。二是对党小组活动的方式、方法给予指导,鼓励党小组长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工作方法。
“关心”就是党支部关心党小组长的生活。一是对党小组长政治生活的关心,创造条件让党小组长参加政治、业务培训和一些有意义的政治活动,为党小组长创造进步的条件,对有才能的党小组长要委以重任。二是在个人生活上给予关心。党小组长工作比较辛苦,做为兼职人员除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担负小组内的一些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筹备召开本小组会,工作总结汇报等工作,有些工作需要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来完成,更需要我们组织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1)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章关于基层组织设置的规定,是以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原则确定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了组织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每个公民都在一定单位中工作和生活,这些单位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社会。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是在这些基层单位中进行的。党为了实现自己的任务,就必须在这些单位建立党的支部。按照生产、工作、行政单位建立党支部,这是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支部有三名或三名以上正式党员
向上级党组织递交申请
上级党组织考核了解情况
由党总支向党委递交申请
党总支召开支部委员会,宣布党支部成立
应该的.
建立党支部的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且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联合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临时支部。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