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政策;
2、办理低保时有所倾斜;
3、残疾学生考取职高中或大学,残疾人子女就学困难时可获一定救助;
4、残疾人个体经营可适当减免一定税、费;
5、在就业培训时,可免费获得培训机会或培训补助;
6、残疾人游览景区可减免门票等等。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具有办证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所需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办证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残疾证
1、残疾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
3、残疾孩子上学政府将负责。
4、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招聘职员,同等考录或者招聘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残疾人。
5、对依靠残疾人职工或者其配偶一人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的,用人单位非单位撤销、解散、停产、破产,不得安排残疾人职工或者其配偶下岗。
6、还有免费乘坐公交,购票有优惠通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