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随继父入京需要哪些条件

2025-03-22 01:39: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孩子户口随继父入京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3、只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入户。

4、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

(1)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5、投继母入户条件参照投继父的条件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

回答2:

根据北京市户口管理相关政策,子女投靠继父如符合以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结婚需满3年以上;
2、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需满3年以上;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未成年子女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需提供如下证件证明到继父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母亲、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3、母亲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4、继父与生母的结婚证;
5、住房证明;
6、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7、其他证件证明。如果您爱人前次婚姻是协议离婚,需经公证,且时间应满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