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按作用方式可分为以下九类:
(1)胃毒剂药剂随食物通过害虫口器食入后,在肠液中溶解或者被肠壁细胞吸收后到达致毒部位,致使害虫中毒死亡,如敌百虫、除虫脲、苏云金杆菌等,适于防治咀嚼式口器的害虫。
(2)触杀剂当害虫接触到药剂时,药剂可通过虫体表皮渗入虫体内,使害虫正常生理代谢受到干扰或破坏某些组织致使害虫死亡,如氰戊菊酯、氯氰菊酯等,适于防治各种活动性较强的害虫。
(3)熏蒸剂可经由害虫的呼吸系统,如气孔(气门)进入虫体内,使害虫中毒死亡。如磷化铝等,适于在密闭的环境中使用,防治隐蔽性较强的害虫。
(4)内吸剂药剂施到作物体上(根、茎、叶、种子),可被作物吸收到体内,并随着植株体液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如乐果、吡虫啉等。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的害虫,一般对天敌的影响较小。内吸剂也起到胃毒作用。
(5)驱避剂药剂本身无毒害作用,但由于其具有某种特殊气味或颜色,施药后可使害虫不愿接近或远避。如预防蚊虫的避蚊胺。
(6)拒食剂能使害虫在接触或取食此类药剂后,消除食欲,拒绝取食而饥饿死亡的药剂。如吡蚜酮。
(7)引诱剂能引诱昆虫。包括两类:
①非特异性物质如诱杀地老虎成虫的糖醋诱杀剂等。
②特异性物质主要是昆虫信息素,包括性信息素和其他信息素,又称为激素。主要用于测报,防治上主要适用于具有专化食性的害虫。
(8)绝育剂药剂被昆虫食入后,能破坏其生殖功能,使害虫失去繁殖能力。该类药剂目前应用很少。
(9)杀卵剂药剂与虫卵接触后,进入卵内降低卵的孵化率,或直接进入卵壳使幼虫或虫胚中毒死亡,或使卵壳变性导致不能顺利孵出。如灭多威、石灰硫黄合剂。
按毒理作用可分为:
①神经毒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如滴滴涕、对硫磷、呋喃丹、除虫菊酯等。
②呼吸毒剂。抑制害虫的呼吸酶,如氰氢酸等。
③物理性毒剂。如矿物油剂可堵塞害虫气门,惰性粉可磨破害虫表皮,使害虫致死。④特异性杀虫剂。引起害虫生理上的反常反应,如使害虫离作物远去的驱避剂,以性诱或饵诱诱集害虫的诱致剂,使害虫味觉受抑制不再取食以致饥饿而死的拒食剂,作用于成虫生殖机能使雌雄之一不育或两性皆不育的不育剂,影响害虫生长、变态、生殖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