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团茄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肆或明分,税率25%,裂告速算扣除数为1375
2、假设你的月工资收入为25000元,则你的个人所得税为(25000-2000)*25%-1375=5750-1375=4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