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错了合同章,并不意味着合同就此无效,但是存在过错的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及时收回出错的合同。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话,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使用正确的合同章来进行盖章。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话,同时合同尚未履行,这时候由于合同的主体存在错误,出错的一方就不能主张相应的合同权利。换句话说,合同就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就算双方尚未盖章,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同时对方接受的话,这时候合同就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