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一下就是,我姐和她老公不在一起了,因为没有领结婚证,然后生下个孩子4岁多,

2024-11-28 02: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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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您姐和她老公属于没有结婚就生下小孩的,他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同样是有抚养的权利义务的。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来确定抚养权了。下面做具体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某一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一般规定,有省市城市就在《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上就没有把非婚生子女的这项权利给予高度的重视和保护,使非婚生子女得不到象婚生子女一样应该得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事实上,只有在立法上消除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差异,才能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真正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同样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们这个社会和一些人们从根本上将这种压力和传统的观念改变过来,使非婚生子女不在被危害和歧视。

《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情况分析:

争取子女抚养权,履行抚养义务需要的证据: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非婚生子的父母同样需要负担抚养的义务,不能够就此不管孩子。建议在没有婚姻保障下,最好是不要将孩子生育下来,不然只会害了孩子。



回答2:

在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给有能力扶养的一方,如果你姐姐没有工作,而男方经济实力又强,生活在城市,小孩的教育有保障,这样一般会判给男方,做母亲的也应该为孩子的成长着想。

回答3:

判给你姐姐的可能性大,因为一直都是你姐姐抚养的

回答4:

孩子是孩子 结婚前结婚 现在孩子是母亲这边养 那么就是女方的 除非当初是男方不知情 或者说女方家庭条件已经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 否则就算以后男方来要也依然会考虑女方养那么久 还有孩子的意愿 当然如果你们是因为女方故意把孩子藏起来不给男方那就另算了

回答5:

这有法律依据的,非婚生子女抚养会判给现抚养人的,而是还要无抚养的交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