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由个人自费后缴纳的费用,需要将有关的票据交由单位或社保所,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是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操作的。
由于就诊人会出现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费、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补换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后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发生符合报销标准的参保人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符合报销标准的外购药费用等8种情况时。
然后就需要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将相关票据交由单位或社保所,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申报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除以上8种可以手工报销的情况以外,参保人在已经开通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所以建议参保人尽量持卡看病开药。
扩展资料:
但是一定要记住,有一些情况医保是不给报的。即使是申请手工报销,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就医费用均可报销。因为根据医保的规定,有多种情况是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的。这包括: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急诊可以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够提供安全部门关于肇事方逃逸或无法查找责任人相关文字证明的,其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8种情况可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国家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急救/抢救医疗费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保基金中进行支付。其中,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保给付范围内的甲类和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其中,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障临床基本需求的药物。乙类药品是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再纳入到基本医保金给付范围内的,一般按照基本医保给付标准进行支付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保支付项目的诊疗项目范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来确定。如果属于基本医保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可以先由参保人进行自付,在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进行支付。
其中,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定点医疗服务;2、由物价部分指定收费标准;3、临床诊疗项目必须安全、有效、费用合理。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了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了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和住院床位费。而对于一些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护工费、陪护费,基本医保基金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