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脑连接上网并是以经营为目的的话 那么就需要去网络监查局,文化部门咨询和办理相关证件,互连网经营许可证等。
在奶茶店大厅放电视无关紧要,但是如果在包厢放电视和VCD的话
也就超出奶茶店经营范围,需要另外申报,除非在奶茶店开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就写明确了经营范围里面有 电视媒体娱乐服务。
不然的话都属于违法经营。如果运气好到没有什么,一个小店么。但是如果遇到别有用心的人留意了你的营业执照和你先经营的范围有什么差别的话,举报了你,那你就麻烦了,所有的电脑电视都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重者可能吊销营业执照!